本招标项目五峰渔洋关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一期(崇阳古槐安置房)工程,已由(五发改审批〔2018〕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融资贷款,招标人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安置房144户,三栋10层住宅楼,总用地面积15891.9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211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88.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17241.74平方米,商业1570.08平方米,水泵房126.04平方米,配电房150.88平方米,停车位71个,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2.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只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应指定唯一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6日。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整(¥300000.00元);具体缴纳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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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五峰渔洋关镇南北二路
联 系 人:黄蓉
联系电话:13618680456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黄河路住邦科技园A区13号楼2单元5楼
联 系 人:李芳
联系电话:0717-6941164
2018年7月30日